工程监理部

    我公司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建、市政甲级工程监理资质以及丙级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专业配套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现有高级职称人员15人,中级职称人员45人,拥有各类注册人员62人次,其中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6人,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35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一级注册建造师4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0人,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3人,注册咨询工程师师6人,能胜任各类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技术管理服务。

    【监理工作程序】: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我公司将作为建设单位的全权代表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建设监理。为圆满完成该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合同确定的工期、质量、造价等控制目标,请承包单位配合支持我司的工作,并按照我司的要求,组织施工与管理。
      1 .承包单位应于合同签定后七日内书面通报施工组织机构及公司在该工程上的负责人(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称),即公司代表,在整个施工合同执行期间,由该代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履行合同义务,负责签发来往信函。
      2 .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开工,并于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经我公司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开工。有困难时,可以书面提前五天向监理工程师申述,获准后可延期开工。
      3 .开工前应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得开工。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可分段报审。
      4 .图纸会审一般在收到图纸后 10 - 15 日进行,承包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抓紧做好图纸会审的准备工作。
      5 .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需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变更用材时,需事前征得同意,否则监理工程师不予结算。
      6 .承包单位使用专业分包队伍时,须于分包合同签定前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可使用。
      7 .各类配合比、钢筋焊接及其它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须于事前报送试配试焊结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8 .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旁站监理,要求承包单位于每道工序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在每一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再将自检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9 .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应在认真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 24 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质监站与设计人员。与此同时,将隐蔽自检资料交监理审验。
      10. 监理工程师对某些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承包单位复测时,承包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验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若发生费用和有关责任时,则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原则处理。
      11. 承包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12. 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承包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均不得瞒着监理工程师自行处理。
      13.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有否决权。
      14. 承包单位应遵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 如有异议时,应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述,否则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承认该部分工作量。
      15. 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图预算。
      16. 每月完成工作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不进行申报的,监理工程师不再受理。监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七日内完成验方复算工作,签发付款凭证,由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
      17. 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承包单位应按规定上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将协助承包单位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8. 承包单位于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过认真自检,认为符合交工条件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复验认可后,转报建设单位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19. 承包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七天,应将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查。
      20. 承包单位应于竣工验收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监理的任务和内容】:
      一、监理任务: 对工程建设的目标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维护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帮助建设单位尽可能实现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
      二、建设前期的监理工作内容:
      1 .投资项目的机会研究; 2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3 .编制设计任务书。
      三、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 .协助提出设计要求,参与评选设计方案;
      2 .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商签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3 .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
      4 .审查设计是否满足建设单位所提的功能使用要求;
      5 .审查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合理性;
      6 .审 查设计图纸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和设计规范;
      7 .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 .受建设单位委托组织招标,准备与发送招标文件(标底编制工作除外);
      2 .参与或组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
      3 .参与评审投标书,提出决标咨询意见;
      4 .协助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洽商承包合同。
     五、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 .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编写开工报告,对承建商及选择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2 .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3 .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等技术文件,并检查落实情况;
      4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国家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违约事件;
      5 .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图纸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核查主要材料、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明、材质化验单;
      6 .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做好隐蔽工程的复查和验收,组织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建商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协助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7 .定期检查和汇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审核承建商进度报表及付款申请,签发工程付款凭证;监管房地产预售款的专款专用,确保工程款的支付,书面通知房地产预售款监管机构向建设单位划款;
      8 .做好现场的技术经济签证工作;
      9 .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10 .督促审查承包单位归整技术业务资料;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并将完整的原始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11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结算。
      六、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 .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交接工作,检查工程状况;
      2 .监督检查工程的使用情况,鉴定质量责任;
      3 .对工程使用中出现的 , 属承包单位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 督促承包单位修复和回访 ; 对属建设单位责任而出现的问题 , 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4 .签署保修款付款凭证。
 
 
贯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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